原则

对管理与政策的启示

1. 人类–环境系统是社会经济子系统与自然生态子系统相耦合、相互适应的动态系统,因此其结构、功能及相互关系在演化过程中是变化的。

在理解干旱区演化过程与发展问题时,必须同时考虑人文与生态驱动力。

2. 一组限定的慢变量(气候变化、牧民可支配收入、牧民的生态意识)决定了人类–环境系统的演化。

在不同尺度上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变量与过程使复杂问题变得易于处理。

3. 在不同控制过程作用下,关键慢变量的阈值决定了人类–环境系统的状态,关键慢变量的阈值可能随时间而改变。

干预成本随着土地的退化或者社会经济功能紊乱程度的增加而非线性增长,在预测阈值过程中高度可变性代表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管理者应该执行预防性原则。

4. 耦合的人类–环境系统具有跨尺度的等级、嵌套与网络结构。

人类-环境系统的管理必须在适当的尺度上进行,跨尺度的联结非常重要,但是在干旱区这种联结常常十分微弱,因此需要特别的制度安排。

5. 维持与运用当代的当地环境知识(Local Environmental Knowledge LEK)是人类–环境系统功能协调的关键。

干旱区管理与区域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科学与当地环境知识的进展。